【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08年第78号
【发布日期】2008-10-09
为进一步加强稀有金属出口管理,规范出口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09年铟、钼出口企业年审标准和审核程序》。
附件:2009年铟、钼出口企业年审标准和审核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
附件:
2009年铟、钼出口企业年审标准和审核程序
一、年审标准
(一)经商务部公告的符合铟、钼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的企业(以下简称名单内出口企业)为年审对象。
(二)以商务部2007年第25号、89号公告为2009年度审核标准。
(三)生产企业的产量数据,以经行业复核的企业内销数量加上出口数量之和为准。
二、审核程序
(一)各地铟、钼名单内出口企业须向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年审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上述标准,对本地区提出申请的企业进行初审,并于2008年11月12日前将符合年审标准的企业名单及初审意见上报商务部(附企业相关申请材料),同时抄送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二)中央管理企业将年审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并抄送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三)商务部委托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对申请年审的企业进行复核。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对经复核符合标准的企业提出意见,于2008年11月19日前上报商务部。
(四)商务部根据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复核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审定,并于2008年11月底前对通过年审,符合铟、钼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的企业名单对外公告。
推荐文章:
- 关于组织参加2009年(第五届)进出口形势及海外市场说明会的通知 2008-12-01
- 关于2008年度输美纺织品第五次协议招标的公告 2008-11-28
- 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企业信用年会暨2009国内外经济贸易形势分析会”的通知 2008-11-20
- 关于举办2009(大阪)中国山东出口商品展览会的通知 2008-11-11
- 关于组织参加2009年海峡两岸食品展览会的通知 2008-11-10
- 商务部关于公布2008年度输美纺织品第三次业绩分配可申请数量的通知 2008-11-10
- 关于公布2009年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初审合格企业名单的公告 2008-11-06
- 关于举办2009国际贸易形势热点分析应对高峰会的通知 2008-11-05
- 关于2009年度部分工业品第一次招标资格初审的通知 2008-11-05
- 关于2008年度输美纺织品第三次协议招标的公告 2008-11-04
山东国际商务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山东国际商务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