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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03月16日 星期二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首发子站:科技处 首发栏目:科技兴贸创新基地 日期:2009-09-07 今日/总浏览: 2/673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

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由商务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委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091116-21日在深圳市举办。根据《商务部等十部门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商产函〔200915)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将组团参展。为做好组展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高交会主要特点

本届高交会紧紧围绕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任务目标,以“区域经济”、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城市”为组展概念,突出展现区域经济发展特色。主要特点:一是突出创新发展主题。以国家发改委的“十大产业振兴成果展”、商务部的“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成果展”、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发明专利成就展”以及各省市、有关高校和境外团组组织的高新技术成果展为主要平台,同时将举办部长论坛、全球CEO论坛、资本市场高峰论坛、中国创业家论坛、super-SUPER活动、配对洽谈活动、人才与智力交流等专题会议。二是省市展区首次采用区域经济布展。分别按“长三角经济圈”、“珠三角经济圈”、“深港创新圈”、“环渤海经济圈”、“东北经济圈”、“西部经济圈”、“中部经济圈”展区布展,我省列入“环渤海经济圈”展区。三是展示内容更加丰富。除电子信息、光电、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领域外,还新增加了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科技项目和可再生能源、节能环保专业展。

二、参展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区域发展战略实施,以“科技创新引领区域经济发展”为我省组展主题,整体特装,充分展现科技创新在推进对外开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坚持成果展示、产品交易和投资洽谈联动,力争在参展、参会和招商引资三个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在布展方面,将按照海洋经济、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和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六大板块展开,突出展示近年来我省在上述领域取得的自主创新成果。在参会方面,将重点组织省内企业参加super-SUPER活动、全球CEO论坛、配对洽谈活动、人才与智力交流会等专题活动。同时,鼓励各市利用高交会期间外商云集的有利时机,大力宣传投资环境,积极开展对口招商引资。

三、切实加强部门协作

高交会是我省历年统一组织的重大经贸活动之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确保实效。本届高交会具体组展工作由省商务厅牵头,省科技厅、经信委、发改委等部门负责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完善联合组展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调动各方资源,共同做好各项组展工作。

有关第十一届高交会具体参展事宜另行部署。

联系人:

省商务厅(科技处)      邱田宾   林艳

  话:0531-89013322   89013309  

传真:89013605

省科技厅(成果处)      丛国平

  话:86062034                   

传真:86062034

省经信委(经外处)           王建军

电话:86126241                     

传真:86914684

省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处)      贾光平

电话:86191736                     

传真:86916815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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