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务科技字〔2009〕201号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六届中韩技术
展示暨洽谈会的通知
各市外经贸局,有关行业商(协)会:
为进一步扩大中韩技术贸易,加强技术交流,增进双方企业间了解,根据中韩两国政府签署的《中韩技术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商务部拟于2009年12月初赴韩国首尔举办“第六届中韩技术展示暨洽谈会” (以下简称“展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目的
向韩国介绍我近年来技术成果,展示我优势技术,协助企业开拓韩国市场,促进我成熟工业化技术出口,寻找我在韩投资机会。了解韩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概况,引导中国企业从韩国引进高新技术,增进两国企业间相互了解,为两国高技术企业开展技术交流和技术合作提供平台。
二、展示会所涉及技术领域
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材料、汽车、船舶零部件等领域。
三、时间安排
展示会定于12月初举行。包括布展及产业考察在内,代表团共在韩工作7天,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天 赴韩
第二天 布展
第三天 展示会开幕式
中国企业推介会
中韩企业对口洽谈
第四天 中韩企业对口洽谈
第五、六天 产业考察(参观韩国高技术企业)
第七天 返京
四、展示会形式及内容
展示会分为技术展示和企业洽谈两部分。技术展示以展板、模型、资料、电脑演示为主要介绍方式。活动当天安排中方参展企业在会上介绍本企业技术并安排中韩企业进行技术合作、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内容的对口洽谈。
五、费用
企业参展的场地费、布展费、宣传费和运输费等可获商务部“非商业性境外投资和贸易办展资助基金”一定支持。其他出国费用由各派出单位自理。
请各市外经贸局按照上述产业领域积极组织本市相关企业报名。请报名的企业选择优势技术并选派熟悉业务的人员参会,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并务于本月24日前报省商务厅(科技处),以便商务部对参会企业进行审查、筛选。
其他相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韩丽丽
电 话:0531-89013503
传 真:0531-89013605
附:报名回执表
二○○九年九月十日
附件
参加“第六届中韩技术展示暨洽谈会”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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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中文 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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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 |
中文 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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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与韩方的合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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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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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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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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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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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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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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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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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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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出生年月日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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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韩文翻译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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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任务通知书主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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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乘飞机舱位(请注明人数) |
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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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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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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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住饭店房间 (请注明人数) |
套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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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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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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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护照种类 (请注明人数) |
公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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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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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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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管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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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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