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高层要论】
胡锦涛:推动贸易投资
自由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
温家宝:帮助企业利用好
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条件
李克强:要在新的起点上合作共进
陈德铭:中国—东盟自贸区
将最大化地使企业和百姓受益
双方绝大多数产品实现零关税是自贸区建成的标志。从
【自贸区研究】
积极推进我省与东盟国家深度合作
阎兆万 李新运 石启东
我国与东盟各国在资源禀赋、产业结构、贸易商品等方面各具特色,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大。特别是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即将建成,贸易与投资的便利化将为我省与东盟国家开展经贸合作带来巨大商机。因此,应积极抓住当前中国—东盟自贸区即将建成的机遇,全力推进我省与东盟国家的深度合作。
一、我省与东盟经贸合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与东盟的贸易发展迅速,进出口总额由2000年的13.3亿美元升至2008年的150.9亿美元,翻了11倍多,其中,出口由8.5亿美元升至62.8亿美元,进口由4.8亿美元升至88.2亿美元。尤其是自2005年《货物贸易协议》正式实施以来,2006—2008年进出口总额分别以32.7%、39.7%、42.3%的速度大幅递增,东盟已成为我省第五大贸易伙伴,第二大进口来源地。至2008年底,山东累计批准东盟投资项目2113个,实际使用外资额40.9亿美元,成为我省第七大外资来源地;山东在东盟累计设立投资项目200个,协议投资总额6.27亿美元,其中中方协议投资额4.68亿美元。
从山东与东盟贸易商品看,山东出口东盟前10大类商品是钢铁及其制品、机械及设备、电机电器及零部件、蔬菜水果、棉花、化学纤维及化学品、运输工具、铝及其制品、木及其制品、造纸原料及其纸板制品,此10类商品占对东盟出口的78.5%;进口的前10大类商品是橡胶及其制品、电机电气及零部件、机械设备、矿砂产品、食用蔬菜、塑料及其产品、木浆纸张、动植物油、玩具及零部件、化学品等,此10类商品占从东盟进口的82%。今年1—9月份,山东与东盟贸易额88亿美元,同比下降25.7%;其中,出口33.1亿美元,下降33.5%;进口54.9亿美元,下降20.0%。
从东盟在山东投资看,东盟投资主要来源于新加坡。截至2008年,新加坡在山东实际投资30.4亿美元,占东盟对山东投资的74.3%。今年1—9月份,山东省批准东盟投资项目43个,合同外资额2.45亿美元。
从山东在东盟投资看,200个投资项目主要集中在越南(45个)、新加坡(40个)、印尼(26个)、柬埔寨(24个)和泰国(20个)。今年1—9月份,山东在东盟协议投资总额1.8亿美元,同比增长64.9%。
从山东与东盟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看,2008年山东与东盟新加坡、印尼、马来西亚、泰国、越南、菲律宾六国新签劳务工程承包合同额35457万美元,完成营业额23495万美元,期末在外人数13264人。今年1—9月份,山东与东盟共计新签劳务工程承包合同额4.5亿美元,完成营业额2.5亿美元,期末在外人数14500人。
二、抓住机遇,积极推进我省与东盟国家的深度合作
有序推动中国与东盟贸易投资便利化,消除贸易投资壁垒和影响资本、货物、人员、技术自由流动的障碍,有利于降低我省和东盟国家之间开展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成本,进一步扩大双向贸易投资规模。7000余种商品的零关税,以及建筑、环保、体育、商务等领域的开放,有利于促进双方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深度合作。中国政府设立总规模100亿美元的“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并于今后3—5年内向东盟国家提供150亿美元信贷支持,大力推进东盟基础设施及一体化建设,不仅有利于我省扩大在东盟投资合作的领域,也有利于我省与东盟建立更趋紧密的经贸关系。为此,应抢抓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机遇,在贸易促进、招商引资及实施“走出去”方面全面开拓东盟市场,不断提升山东与东盟的经贸合作水平。
根据东盟各国自然条件不同,经济和产业发展阶段也不尽相同的实际,当前应分三个层次加强合作。
一是对新加坡,要在推进全面经贸合作的基础上,重点放在招商引资和发展以金融、劳务和工程承包合作为主的服务贸易上。近年来,新加坡经济保持了较快增长,2008年人均GDP38046美元,居东盟国家之首,是世界重要的区域金融中心,也最具有对外投资的实力和需求。截至今年10月,新加坡在山东实际投资34.5亿美元左右,占东盟对山东投资的80%。可以说,抓住了新加坡,便抓住了对东盟招商引资的“牛鼻子”。对新加坡招商引资应突出项目的可行性和我省投资环境的改善。当前,要重点围绕“二城三园五大项目”,推动一批重要合作项目。“二城”为曲阜文化生态城和日照海洋城,“三园”为乳山安全食品产业园、烟台绿叶制药生物园、蓬莱葡萄酒产业园,“五大项目”为星雅集团曲阜尼山文化旅游开发项目、胜科青岛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青岛邮轮中心项目、盛邦集团济南槐荫成片开发项目、新加坡邮轮公司青岛港码头项目。与此同时,还要重视利用新加坡在物流运输、金融、信息和技术服务等项目上的比较优势,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加强与新加坡服务贸易的全面合作。
二是对印尼、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文莱五国,要坚持实施以双向投资和贸易全面发展的大经贸战略。在贸易方面,这些国家是我省在东盟的主要伙伴,如我省从东盟进口的最大类商品—橡胶及制品,还有矿产品、石油、天然气等主要来自马来西亚、泰国和印尼。这些原材料类的商品是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性资源。在投资方面,虽然这几个国家在我省累计投资数额较小,但华侨、华商众多,近年来也有一批耳熟能详的企业对我省投资规模逐步扩大,比如马来西亚的森达美集团、印尼的财源帝集团、泰国的正大集团和万浦集团等,对这些企业也应重点加强研究,积极促成到山东再投资。
三是对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等东盟新成员,采取以“走出去”为重点,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相结合的策略。从GDP上划分,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属于贫穷国家,经济发展阶段相对落后,但近年来都在积极开放,这对我省“走出去”企业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我省家电、纺织、印染、农机具等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可以通过在东盟投资拓展发展空间。一些资源开发型企业可以选择东盟资源丰富的重点地区和产业进行投资。包括:老挝木材特别是紫檀和柚木,越南煤、铁、锡、铜矿产,缅甸的宝石、翡翠,柬埔寨的金、硫酸盐,工程承包企业还可以利用这些国家陆续推出的房建、铁路、公路、桥梁升级改造等项目,积极拓展工程承包市场。
三、积极推进我省与东盟国家深度合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对东盟各国的研究,培养一支善于开拓东盟市场的队伍。开展深度合作首先要对东盟各国的政治形态、经济形势、重点产业和优势企业等情况加强调研,做到心中有数,才能结合我们自身发展的需求找到合作的切入点。要注重与我国驻外使馆经商参处建立密切联系,发挥华侨、华商作用,拓宽对外交流交往的渠道,及时掌握并分析东盟各国的经贸动态信息。同时,要选择一批对东盟国家情况熟悉,肯于钻研、善于沟通、业务精通的同志从事这项工作,尽快形成一支由商务部门、经济园区和企业组成的队伍。
(二)充分发挥高层推动的积极作用。与欧美国家比较,东盟国家文化和经济有更多华人的印记,高层推动对东盟合作能起到更好的效果。在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式建成后,建议省主要领导在适当时间率团出访东盟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柬埔寨三个国家,重点推动新加坡乳山安全食品加工区、曲阜文化生态城和马来西亚潍坊滨海产业园等重点经贸合作项目,进一步扩大和提升山东在东盟的影响力。
(三)强化新加坡—山东经贸理事会机制的作用。新加坡—山东经贸理事会成立以来对推进鲁新经贸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由新加坡政府资助的理事会机制下的人才培训项目,被新加坡政府视为能够向山东嫁接其经验和做法的重要平台,当前不仅要继续办好这个项目,为鲁新合作奠定人才基础,也应充分发挥好这个理事会机制的作用,使之成为推动山东与东盟经贸合作的重要抓手,为发展山东和东盟双向贸易投资做出新贡献。
(四)进一步利用好中国—东盟博览会合作平台。建议在明年第七届博览会期间,设立山东展区,并举办以加强山东与东盟合作为主题的推介会,多法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参展参会,扩大我省在东盟的影响。
(五)加大培植我省资源开发类企业的力度。要引导省内企业提高装备、技术和管理水平,积极跟踪、研究国内和东盟各国矿业投资融资财税政策,分析、整理有关国家的矿业信息,走出去以合资、合作、联营、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国内紧缺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同时,还要通过建立风险基金等手段,培育有竞争力的勘查开发公司。
(六)进一步拓展东盟工程承包市场。近年来,东盟各国陆续推出了道路交通升级改造、水资源管理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项目,工程市场很大。具体国别看,越南、缅甸、老挝、柬埔寨等国基础设施建设需求量大。印尼、菲律宾等国对基础设施升级建设的需求比较高,道路、桥梁、铁路、机场、港口、城市交通建设项目显著增加。我省工程企业开拓东盟工程市场具有技术、经验、资金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清华大学一项研究成果表明,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每增加1美元,可带动国内GDP增长接近5美元,从这一点上看,拓展东盟工程承包市场比单纯劳务输出更有意义。
【背景资料一】
东盟十国地理方位示意图
【背景资料二】
东 盟 简 介
东盟是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ASEAN)的简称,由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和马来西亚5国在1967年签署成立。20世纪80年代后,文莱(1984年)、越南(1995年)、老挝(1997年)、缅甸(1997年)和柬埔寨(1999年)5国先后加入该组织,使东盟由最初成立时的5个成员国发展到目前的10个成员国,总面积为450万平方公里,人口超过5亿。
东盟的宗旨和目标是:以平等与协作精神共同努力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遵循正义、国家关系准则和联合国宪章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技术和科学等问题的合作与互相支援;在教育、专业和技术及行政训练和研究设施方面互相支援;在充分利用农业和工业,扩大贸易,改善交通运输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进行更有效的合作;促进对东南亚问题的研究;同具有相似宗旨和目标的国际或地区组织保持紧密和互利的合作,探寻与其更紧密合作的途径。
东盟主要机构有首脑会议、外长会议、常务委员会、经济部长会议、其他部长会议、秘书处、专门委员会等。首脑会议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自1995年召开首次会议以来每年举行一次,已成为东盟国家商讨区域合作大计的最主要机制,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外长会议是制定东盟基本政策的机构,每年轮流在成员国举行。常务委员会主要讨论东盟外交政策,并落实具体合作项目。东盟秘书处设在印尼首都雅加达,出版有《东盟常务委员会报告》、《东盟通讯》等刊物。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东盟积极开展多方位外交,逐步形成了以东盟为中心的一系列区域合作机制。其中,东盟与中日韩(10+3)、东盟分别与中日韩(10+1)合作机制已经发展成为东亚合作的主要渠道。此外,东盟还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欧盟、韩国、中国、俄罗斯和印度10个国家形成对话伙伴关系。在今年1月举行的第12届东盟首脑会议上,东盟国家领导人通过了关于制定《东盟宪章》的宣言。《东盟宪章》将为东盟摆脱松散机制、形成具有约束力的区域性组织提供法律框架。 (综合处整理)
【背景资料三】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1997年12月,中国和东盟领导人在首次东盟—中国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确定了建立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方针。为扩大双方的经贸交往,2000年11月,我国时任总理朱镕基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首次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构想,得到了东盟各国领导人的积极响应。
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
2004年11月,双方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规定自2005年7月起,除2004年已实施降税的早期收获产品和少量敏感产品外,双方将对其它约7000个税目的产品实施降税。这标志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入了实质性建设阶段。
2007年1月,双方签署了《服务贸易协议》,双方在建筑、金融、电信、环保、运输、教育、旅游、商务等60多个服务部门相互作出了高于世界贸易组织水平的市场开放承诺。
中国—东盟自贸区自2002年开展建设以来,贸易发展势头迅猛。2004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达到1059亿美元,提前一年实现了1000亿美元的目标。2007年双边贸易额达到2026亿美元,提前三年实现2000亿美元的目标。尽管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达2311.2亿美元,比上一年增长13.9%。 (综合处整理)
【背景资料四】
东盟各国概况及经济发展主要情况
1、各国人口众多,但国土面积较小
除印尼面积190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15位外,其他东盟成员国土面积较小,但各国人口众多,现总人口约5.84亿(见表1)。
表1:东盟各国人口与面积(2008年年底数据)
|
国 家 |
人口(万) |
面积(平方公里) |
|
印尼 |
22852 |
190万 |
|
菲律宾 |
9046 |
30万 |
|
越南 |
8616 |
33万 |
|
泰国 |
6648 |
51.3万 |
|
缅甸 |
5851 |
67.7万 |
|
马来西亚 |
2786 |
33万 |
|
柬埔寨 |
1466 |
18.1万 |
|
老挝 |
576 |
23.7万 |
|
新加坡 |
484 |
682.7 |
|
文莱 |
39.7 |
5765 |
|
东 盟 |
约58365 |
约447万 |
2、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但整体发展迅速
东盟各国经济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按照人均GDP水平,可以分为几个梯队:新加坡、文莱是富裕国家,马来西亚、泰国、印尼、菲律宾较为富裕,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为贫穷国家。处于东盟中游的泰国经济水平与我省相当(见表2)。
表2:东盟国家2008年GDP有关数据
|
国 家 |
GDP(亿美元) |
人均GDP(美元) |
|
新加坡 |
1841 |
38046 |
|
文莱 |
141 |
35623 |
|
马来西亚 |
2227 |
7992 |
|
泰国 |
2737 |
4116 |
|
印尼 |
5112 |
2237 |
|
菲律宾 |
1668 |
1844 |
|
越南 |
907 |
1053 |
|
老挝 |
53 |
918 |
|
柬埔寨 |
111 |
756 |
|
缅甸 |
272 |
465 |
|
东 盟 |
15068 |
2582 |
东盟各国经济发展迅速。2003—2008年,东盟总体GDP增长率保持在5.0—6.5%之间,成为仅次于中国和印度的经济体。即便是在金融危机发生后的2008年,东盟GDP增长率也达到了4.4%,经济表现超过了全球大多数国家(见表3)。
表3:东盟国家2003—2008年GDP增长率
|
国 家 |
GDP增长率(%) |
|||
|
2008 |
2007 |
2006 |
2003-2008 |
|
|
柬埔寨 |
6.0 |
10.1 |
10.8 |
10.1 |
|
新加坡 |
1.1 |
9.3 |
7.9 |
6.9 |
|
越南 |
6.3 |
8.5 |
8.2 |
7.8 |
|
菲律宾 |
3.6 |
7.4 |
5.3 |
5.5 |
|
印尼 |
6.1 |
6.3 |
5.5 |
5.7 |
|
马来西亚 |
4.6 |
6.3 |
5.9 |
5.8 |
|
老挝 |
8.4 |
6.0 |
8.3 |
7.4 |
|
缅甸 |
4.5 |
5.6 |
6.9 |
5.3 |
|
泰国 |
2.6 |
4.8 |
5.1 |
4.7 |
|
文莱 |
0.4 |
0.6 |
4.4 |
1.3 |
|
东 盟 |
4.4 |
6.5 |
6.0 |
5.8 |
(1)外向型经济特征突出。2008年,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东盟对外贸易增长6.18%,经济外向度达到113.5%,其中新加坡贸易额接近GDP的3倍,越南、马来西亚、泰国贸易额也都超过了GDP。(见表4)。
表4:东盟国家贸易数据(2008年)
|
国 家 |
贸易额(亿美元) |
经济外向度(贸易 额与GDP比率%) |
||
|
出口 |
进口 |
总额 |
||
|
新加坡 |
2414 |
2308 |
4722 |
256.5 |
|
越南 |
618 |
796 |
1414 |
156.2 |
|
马来西亚 |
1945 |
1443 |
3388 |
152.0 |
|
泰国 |
1749 |
1776 |
3525 |
128.8 |
|
文莱 |
88 |
31 |
119 |
84.4 |
|
柬埔寨 |
42 |
45 |
87 |
78.4 |
|
菲律宾 |
490 |
566 |
1056 |
63.3 |
|
印尼 |
1370 |
1292 |
2662 |
52.1 |
|
老挝 |
8 |
18 |
26 |
49.1 |
|
缅甸 |
66 |
38 |
104 |
38.2 |
|
东 盟 |
8791 |
8312 |
17103 |
113.5 |
(2)日本、欧盟、中国、美国是东盟主要贸易伙伴。其中,中国是东盟的贸易逆差伙伴(2008年逆差213亿美元)(见表5)。
表5:东盟主要贸易伙伴(2008年数据)
|
贸易伙伴 |
贸易额(亿美元) |
占比% |
||
|
进口 |
出口 |
贸易额 |
||
|
日本 |
1071 |
1049 |
2120 |
12.4 |
|
欧盟(25国) |
896 |
1129 |
2025 |
11.84 |
|
中国 |
1069 |
856 |
1925 |
11.26 |
|
美国 |
797 |
1014 |
1811 |
10.59 |
|
韩国 |
408 |
349 |
525 |
3.07 |
|
澳大利亚 |
179 |
337 |
516 |
3.02 |
|
印度 |
173 |
301 |
474 |
2.78 |
(3)制成品在东盟贸易商品中占主导地位。其中比较突出的是电子电器产品。从中可以折射出东盟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成果(见表6)。
表6:东盟国家主要贸易商品(2008年数据)
|
主 要 出 口 商 品 |
贸易额(亿美元) |
占比% |
|
电子机械、设备与零部件等 |
1755 |
20.0 |
|
矿物燃料、石油产品 |
1504 |
17.1 |
|
核反应堆、锅炉、机械设备及零部件 |
1216 |
13.8 |
|
各类农副产品 |
337 |
3.8 |
|
车辆及零部件 |
284 |
3.2 |
|
塑料及产品 |
243 |
2.8 |
|
有机化学品 |
201 |
2.3 |
|
主 要 进 口 商 品 |
贸易额(亿美元) |
占比% |
|
电子机械、设备与零部件等 |
1660 |
20.0 |
|
矿物燃料、石油产品 |
1466 |
17.6 |
|
核反应堆、锅炉、机械设备及零部件 |
1185 |
14.3 |
|
钢铁产品 |
388 |
4.7 |
|
车辆及零部件 |
268 |
3.2 |
|
塑料及产品 |
229 |
2.8 |
|
有机化学品 |
333 |
2.4 |
(4)新加坡在东盟各国中最受外资青睐。2007年,新加坡吸收外资316亿美元,占东盟总量的45.5%。在金融危机肆虐的2008年,新加坡仍然吸收外资228亿美元(见表7)。
表7:东盟各国吸收外资情况表(2007—2008年数据)
|
国 家 |
数额(亿美元) |
|
|
2007年 |
2008年 |
|
|
新加坡 |
316 |
228 |
|
泰国 |
112 |
98 |
|
印尼 |
69 |
83 |
|
马来西亚 |
84 |
81 |
|
越南 |
81 |
67 |
|
菲律宾 |
15 |
29 |
|
柬埔寨 |
8.3 |
8.7 |
|
缅甸 |
2.6 |
7.1 |
|
文莱 |
2.4 |
2.6 |
|
老挝 |
3.2 |
2.3 |
|
东 盟 |
695 |
606 |
其中,欧盟、日本、美国是东盟吸收外资的主要来源国(见表8)。
表8:东盟主要外资来源(2008年数据)
|
外资来源 |
数额(亿美元) |
|
|
2008 |
2000-2008(占比%) |
|
|
欧盟(25国) |
124 |
936(27.0) |
|
日本 |
76.5 |
482(13.9) |
|
美国 |
33.9 |
349(10.1) |
|
中国台湾 |
14.6 |
75.9(2.2) |
|
韩国 |
12.8 |
74.4(2.2) |
|
中国 |
14.9 |
51.4(1.5) |
(亚洲二处整理)
粤桂闽:全力打造与东盟合作的新优势
综 合 处
广东省在2008年9月与东盟签署《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东盟秘书处合作备忘录》,确定了农业、信息通讯技术、能源与环境、物流基础设施等11个重点合作领域,全面推进与东盟的投资合作。一是开展与东盟合作的政策研究。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东盟各国法律法规、国别环境和投资信息,摸清与东盟合作现状及存在的瓶颈问题,提出今后与东盟合作的思路和方向,争取出台广东省推进与东盟合作的指导性意见。二是建立与东盟各国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建立广东省政府与东盟各国经贸对话协调机制,推动双方的投资贸易环境向便利化发展。加强与我国驻东盟10国使馆经商处、东盟各国驻穗总领馆的联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利用外交资源推动广东与东盟经贸领域合作。三是鼓励企业到东盟开展集群式投资。对已在东盟设立生产基地的粤企如美的、格力等,鼓励其带动配套企业到东盟投资,形成集聚效应,扩大投资规模。针对东盟部分国家基础设施配套落后问题,研究与有关国家签订合作协议,组织广东省电力、交通、矿业的力量到重点国家参与基础建设,推动一批大型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四是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重点跟进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项目,加强服务和引导,鼓励广东龙头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入园创业。将重点合作项目纳入广东省与相关国家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为企业的投资提供保障。五是探索在东盟设立经贸办事处。探索在重点资源开发和市场开拓目标国建立广东经贸代表处,研究当地市场情况并将信息反馈回国内,延伸政府服务网络。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中国唯一与东盟既有陆地接壤又有海上通道的省区,是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的举办地,与东盟发展贸易和投资合作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人缘优势和政策优势。近年来,广西全力抢抓机遇,推进与东盟全方位合作。一是组织力量,汇编中国—东盟自贸区政策宣传手册,举办各类培训班,提高全区各界学习运用自贸区相关政策、法规、协议及知识的能力,抢占发展先机。二是组织各地区各行业从各自的实际出发,研究提出主动迎接和积极应对自贸区建成的对策措施,研究制定各种应对工作方案。三是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全面调整、修改、完善广西的相关政策,研究出台关于发挥广西在自贸区中作用的综合性意见,研究制定发挥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平台作用和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政策措施。四是加快中国—东盟区域性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建设,全力打造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新高地。五是与东盟10国开展全面旅游对接,在旅游交通、旅游信息、旅游机构、旅游便利化、旅游危机处理、旅游宣传促销等方面加强合作,拓展旅游发展空间。
福建省为进一步加大对东盟市场开拓力度,已经或正准备采取六项措施:一是加强研究,加大宣传,促进闽企尽快分享自贸区建设商机,把自由贸易区的谈判成果及时转化为闽企实实在在的利益。二是发挥当地闽商网络优势,促进资金、人才、信息、人脉、项目、消费等方面的合作,共同提高开拓东盟市场的成效。三是抓住重点产品,利用双方优质展览会,提高合作层次,实现进出口贸易优势互补。四是以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等国为重点,以产业内合作为依托,围绕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石油化工等福建优势产业,加强与东盟产业协作。五是大力推动对东盟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不断提高在东盟市场的占有率。
【问题解答】
(一)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协议》和《货物贸易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2002年11月签署的《框架协议》是中国—东盟自贸区的纲领性文件。《框架协议》规定,中国—东盟自贸区的目标是,实现货物和服务贸易自由化,创造透明、自由和便利的投资环境,拓展经济合作领域。中国—东盟自贸区计划在2010年基本建成。
2004年签署的《货物贸易协议》是确定自贸区货物贸易降税方式、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措施等内容的基本文件。《协议》规定,从2005年7月起,中国和东盟10国全面启动降税进程,分阶段削减关税,到2010年相互取消大部分产品的关税。其中,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可享受多5年的过渡期,到2015年将大部分产品关税降为零。此外,各方还将取消所有进口数量限制及与WTO规则不符的非关税措施。
答:降税实施以来,我国与东盟双边贸易增长加速,经济融合加快,企业联系加强,取得了互利共赢的效果。在自贸区降税进程的积极影响下,2007年我国与东盟贸易总额达到2025.1亿美元,同比增长25.9%,其中我国进口1083.7亿美元,增长21.0%,出口941.4亿美元,增长30.0%。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了解并使用协议提供的优惠关税待遇,拓展了自己的进口处业务。相信随着降税力度的加大,自贸区的积极作用将进一步显现。
答:2007年1月,我国与东盟成功签署了《服务贸易协议》,并在当年7月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服务贸易是双方合作的重要领域,根据《服务贸易协议》,中方在建筑、环保、运输、体育和商务服务等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向东盟国家做出了新的市场开放承诺。东盟各国也在其WTO承诺基础上做出了新的开放承诺。新加坡的承诺主要包括商务服务、分销、教育、金融、医疗、娱乐和体育休闲服务、运输等部门;马来西亚的承诺主要包括商务服务、电信、建筑、金融、医疗、旅游和运输等部门;泰国的承诺主要包括专业服务、建筑及工程、教育、旅游和运输等部门;菲律宾的承诺主要包括商务服务、电信、建筑及工程、环境、旅游等部门;文莱的承诺主要包括旅游和运输等部门;印度尼西亚的承诺主要包括建筑及工程、旅游和能源服务。此外,东盟新成员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也在商务服务、电信、建筑、金融、旅游和运输等部门做出了开放承诺,在不同程度上减少了市场准入限制。这些承诺改善了服务市场的准入条件,给双方的企业带来了发展机遇。
(四)《服务贸易协议》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服务贸易协议》是规范我国与东盟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和处理与服务贸易相关问题的法律文件。它参照了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模式,包括定义和范围、义务和纪律、具体承诺和机构条款4个部分,共33个条款和1个附件。附件中列出了中国与东盟10国的具体承诺减让表。定义和范围部分规定了与服务贸易相关的定义和协议的管辖范围;义务和纪律部分主要包括透明度、国内规制、相互承认、保障措施、补贴、一般例外和安全例外等条款,对各方开展服务贸易所应遵循的行为准则以及权利和义务做出了规定;具体承诺部分包括市场准入、国民待遇、渐进式自由化、具体承诺减让表、减让表适用方式和减让表的修改等条款;机构条款部分包括联络点、审议、争端解决、协议生效等条款,对实施协议的程序性问题做出了规定。
(五)《服务贸易协议》将给中国和东盟双方带来哪些利益?
答:《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将为双方搭建一个新的合作平台,营造更加稳定、开放的贸易环境,创造更多的贸易机会。根据双方在《协议》中做出的承诺,中国和东盟10国都将在各自WTO承诺的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服务市场,提供更加优惠的市场准入条件。这些市场开放承诺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双方服务部门的互利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增强竞争力,扩大服务贸易出口,而且还可以使双方的消费者扩大选择服务的范围,享受到更多的优质服务。
(六)中国与东盟签署的《投资协议》有何重要意义,对中国和东盟的双边经贸关系会产生哪些积极影响?
答:中国—东盟自贸区是我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也是东盟作为整体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备受各方关注。投资促进与开放是中国—东盟自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双方分别于2004年11月和2007年1月签署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和《服务贸易协议》后,投资成为双方谈判重点。经多轮谈判,双方在2008年11月就《投资协议》达成一致。
《投资协议》包括27个条款。该协议致力于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下建立一个自由、便利、透明及公平的投资体制,通过双方相互给予投资者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投资公平公正待遇,提高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透明度,为双方创造更为有利的投资条件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并为双方的投资者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从而进一步促进双方投资便利化和逐步自由化。
《投资协议》的签署不仅标志着双方成功地完成了中国—东盟自贸区的主要谈判任务,也必将极大地促进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相互投资。随着自贸区货物、服务和投资协议的签署和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区即将在2010年全面建成。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这充分显示了中国同东盟各国携手抗击金融危机、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共克时艰和互利共赢的坚强决心和坚定立场,将把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也将为东亚地区和全球经济的复苏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七)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投资协议》包括27条,分别为定义、目标、适用范围、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措施、投资待遇、征收、损失补偿、转移和利润汇回、国际收支平衡保障措施、代位、缔约方间争端解决、缔约方和投资者之间争端解决、利益拒绝、一般例外、安全例外、其它义务、透明度、投资促进、投资便利、机构安排、与其它协议关系、审议、修改、保存、生效。其中,国民待遇条款规定各方在其境内,在投资管理、经营、运营、维护、使用、销售和清算等方面,应当给予另一方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其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最惠国待遇条款规定各方在投资方面应当给予其它方投资者不低于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任何其他缔约方或第三国投资者的待遇。这两个核心条款在确保给予双方投资者公平公正的非歧视待遇方面起到关键作用。此外,投资待遇、透明度、投资促进与便利和争端解决等条款为改善双方投资环境、提高外资政策透明度、促进投资便利化、提高投资争端解决公平与效率以及加强投资保护等方面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八)《投资协议》将给中国和东盟双方带来哪些利益?
答: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步伐的加快,中国与东盟相互投资不断扩大。截至2008年底,东盟对华投资累计达520亿美元,前三位国家依次是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同时,中国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对东盟的投资也出现了快速增长态势。2008年我对东盟直接投资达21.8亿美元,同比增长125%。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把东盟国家作为主要投资目的地。
《投资协议》的签署将为双方搭建一个新的投资合作平台,在中国—东盟自贸区下营造更加稳定、开放的投资环境,减少相互投资中的不合理限制和管制,并为双方企业创造更多的投资和贸易机会,实现互利共赢。它将为中国与东盟各国的相互投资提供制度性保障,有利于深化和加强双方的投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增强竞争力,推动双方相关产业的发展。
(九)目前,除东盟外,我国已陆续同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自贸区谈判,这些谈判在投资方面的进展如何?
答: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开展了14个自贸区谈判,涉及31个国家和地区。其中,除中国—东盟自贸区外,中国—新西兰自贸区、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和中国—秘鲁自贸区也涵盖了投资的内容。此外,在我国与澳大利亚、智利、挪威等国开展的自贸区谈判中,投资均为主要内容。目前,我国同这些国家正就投资问题进行磋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陆续达成相关协议。
(综合处整理)
抄送:商务部办公厅、政研室、合作司,省委办公厅、政研室、外宣办,省人大财经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经济委,各民主党派省委,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有关单位
各市分管副市长、外经贸局局长,省级以上经济园区
本厅:厅领导,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注:如有领导批示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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