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商务部办公厅环保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调整生皮加工贸易企业名单及生皮进口量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首发子站:科技处 首发栏目:通知公告 日期:2009-12-25 今日/总浏览: 2/1567
各市外经贸局:
根据商务部、环保部、海关总署2009年8号公告对生皮加工贸易继续实行总量控制和限制“两高一资”的原则,经对现有开展生皮加工贸易的企业及申请新增企业情况进行审核,近日,商务部办公厅、环保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生皮加工贸易企业名单及生皮进口量的通知》。现将该通知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厅(科技处)。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关于调整生皮加工贸易企业及生皮进口量的通(20091225054442_397.doc)点击下载
附件:准予开展生皮加工贸易生皮进口企业名单(20091225054448_397.xls)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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