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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03月18日 星期四

山东东营原副市长陈兴銮受贿3900万受审


来源:大众日报 首发子站:驻厅纪检组、监察专员办公室 首发栏目:警钟长鸣 日期:2009-12-30 今日/总浏览: 4/241

 

“如果他还在大学当教授,哪能到今天这一步。唉,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没用对地方啊……”今天,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内,旁听了东营市原副市长陈兴銮职务犯罪案庭审后,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对记者说。
在长达61页三万多字的起诉书中,检方公诉人员指控陈兴銮犯有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四项罪名,涉案金额高达3900多万元。 陈兴銮由此成为我省迄今为止被依法查处的涉案金额最高的厅级官员。记者注意到,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先后列举了近百人,10年间累计向陈兴銮行贿共计2100多万元,行贿数额从 2万元到100 多万元不等。 但对其2001年任东营区区委书记之前的受贿指控只有一项,数额10 万元。 而从 2001年至2008年案发期间,陈兴銮任东营区区委书记、东营市副市长期间,平均受贿则达到了“日进万元”。
今年51岁的陈兴銮1978年从沾化县农业局打字员的岗位上考入当时的华东石油学院有机化工专业,后获工学硕士学位,曾任石油大学炼制系有机化工教研室副主任,1996年 12月出任东营区科技副区长,开始从政经历。2008年9月4日被逮捕。该案由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 2009年6月1 日移送审查起诉后,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形成134本卷宗。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指出,经依法审查查明,陈兴銮在担任东营市经贸委副主任,广饶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东营市东营区区委书记、 东营市副市长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自1999年夏天至2008年8月,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银行卡、购物卡、加油卡、美元、欧元以及贵重家具等物品,共计折合人民币2100多万元。此外,他还涉嫌贪污50 万元、 挪用公款 1600 多万元,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从中获利160多万元。
宣读起诉书用了一个半小时,公诉人出具了各种证据。站在被告席的陈兴銮,头发花白,显得有些憔悴。虽然对大多数指控表示没有异议,但对持有异议的指控,他竭力为自己辩护。
庭审持续到晚上9点多,日照市中院未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陈兴銮简介

     陈兴銮,男,1957年5月生,汉族,山东沾化人,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教授,198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东营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8年底,陈兴銮因涉嫌受贿等犯罪问题被山东省检察院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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