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外经贸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四项制度》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为加强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建立《省外经贸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厅领导联系点制度》、《省外经贸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检查制度》、《省外经贸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请假制度》、《省外经贸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群众监督评价制度》等四项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科学发展观 学习实践活动 四项制度 通知
省外经贸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厅领导联系点制度
为加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联系工作,根据省委要求,结合厅领导工作分工,建立厅领导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制度。
一、联系单位
厅党组书记、厅长、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吕在模负责领导全厅学习实践活动,重点联系人教处、计财处。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张霖重点联系办公室、机关党委、世贸处、贸发处、科技处。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阎兆万重点联系开发区处、亚洲一处、亚洲二处。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孟建新重点联系外资处、美大处,省政府驻哈尔滨办事处、省政府驻新疆办事处。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郭伟时重点联系离退休处、业联办,厅机关服务中心、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刘晓江重点联系综合处、招商处,省国际经贸信息中心、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省对外经济贸易技工学校。
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晶重点联系监察专员办公室,中国外运山东有限公司、中化山东进出口公司。
厅副巡视员、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曹文重点联系外经处、境外处,省国际经济贸易联合会。
二、工作职责
1、指导联系点制订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指导检查联系点的学习实践活动。
2、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联系点活动开展情况。
3、加强调查研究,听取联系点对全省外经贸工作及厅党组的意见建议。
4、参加并指导联系点开展解放思想讨论。
5、参加联系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或党员组织生活会,帮助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联系点形成分析检查报告。
6、指导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帮助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省外经贸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检查制度
为确保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并切实取得实效,根据厅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特提出建立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制度,并向厅直属单位派出指导检查组。
一、建立指导检查制度的必要性
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涉及面广,实践性强,工作要求高,加强指导检查,有利于全面准确地贯彻中央、省委精神和厅党组部署,保证学习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有利于促进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创造性地搞好学习实践活动;有利于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让党员、群众满意的实效。
二、指导检查组主要职责
1、深入了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要了解各单位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制订情况;贯彻厅党组对学习实践活动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活动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领导班子和各级干部对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情况;活动的实际效果等。指导检查组对上述情况应及时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整个活动结束前,要对所联系单位的活动情况进行成效评估。
2、及时发现问题,认真进行督办。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活动的关键环节进行把关,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解决。对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批办的事项进行跟踪督办。
3、总结推广经验,注重典型指导。要注重指导所联系单位按照厅党组要求扎实开展活动,结合单位实际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载体。善于发现和帮助总结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并积极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4、全面反映情况,当好参谋助手。指导检查组要加强上下沟通联系。及时向各联系单位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和活动要求,参加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召开的工作例会,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指导检查的重点内容
1、重点了解联系单位是否按要求建立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以及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的运作状况。
2、重点检查联系单位是否按照厅党组确定的目标要求、活动主题、实践载体,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活动方案,设计了有特色的具体活动载体,确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法步骤。
3、重点检查联系单位动员大会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有没有把中央、省委和厅党组的精神向广大党员干部传达清楚,有没有把本单位的目标任务和安排部署讲清楚,有没有把干部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讲清楚。
4、重点指导联系单位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实事求是地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教训,形成共识,明确方向。
5、重点了解联系单位分析检查报告是否充分吸收了学习调研、征求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成果,反映了领导班子形成的共识;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本单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剖析了存在的问题根源;是否提出了解决突出问题的有效措施,明确了今后科学发展的主要方向、总体思路、工作要求、主要举措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指导联系单位认真开展民主讨论,组织群众进行评议,修改完善分析检查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
6、重点了解联系单位是否以分析检查报告为基础,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归类,制订整改目录,并通过适当途径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是否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体现和保障科学发展的规章制度,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7、重点督促联系单位搞好活动总结,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指导联系单位科学设计测评方案,合理确定参评人员的规模、范围,努力做到测评方式简便易行、测评结果真实可信。对测评满意度过低的单位,督促他们认真分析原因,限期抓好整改。
四、指导检查的方式方法
指导检查组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履行好职责,根据各单位的活动进展情况,采用以下方式方法开展工作:
1、列席有关会议,听取情况汇报;
2、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3、参加有关活动;
4、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个别访谈;
5、其他必要的方式。
在工作中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依靠各单位开展工作。要多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达成共识,提高指导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
2、抓住重点开展工作。要抓住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这一重点对象,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指导检查;要分析所联系单位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指导检查;要注意抓住不同阶段的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开展指导检查。
3、充分调动联系单位的积极性创造性。指导检查组不能包办代替联系单位的工作。要鼓励和支持联系单位积极探索创新符合实际的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形式、工作载体,促进联系单位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创出特色和亮点,推动工作上水平。
各单位对指导检查组的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主动加强与指导检查组的沟通联系,及时向指导检查组汇报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对指导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各项目标要求的实现。
省外经贸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请假制度
为确保全厅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富有成效,不断夯实厅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全省外经贸科学发展的思想基础,真正达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的,根据厅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建立学习、请假制度。
一、任务目标
通过学习,使全厅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努力改造主观世界,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不移地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外经贸发展的各个方面;在新起点上紧紧围绕“加快实现工作指导转变,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这一实践载体,牢固树立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意识,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努力提高外经贸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领导科学发展、解决复杂矛盾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积极引领全省外经贸在五个结合上实现新突破,各项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学习内容
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和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讲话,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和姜异康、姜大明等省委领导有关重要讲话,吕在模同志在厅机关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厅机关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包括《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并要在通读的基础上,对重点篇目进行精读,全面准确地把握其精神实质。
三、学习方式
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思考相结合,以自学思考为主。集中学习的方式有厅党组领导班子集中学习讨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讨论、党支部集中学习讨论和处室集中学习讨论等;个人自学以各处室为单位组织为主。对离退休党员特别是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采取专人上门送学习计划、送学习资料的方式,定期了解掌握学习情况,及时传达有关精神。对离岗和需要补课的党员组建学习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定点组织集中学习。对重大理论和专项任务的学习研讨,以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学习时间
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集中学习的时间、内容和地点,按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制下发的学习计划进行。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二、三、四下午。如遇有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提议可更改学习时间或增加学习次数。
五、考勤请假
考勤内容包括党员干部学习出勤情况,各类学习活动的参加情况。根据厅集中学习的计划安排,考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处室负责在厅统一印制的《学习实践活动考勤表》上填写考勤情况,考勤结果定期公布。集中学习时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学习的,处室以上负责人向领导小组组长请假,其他党员干部向分管厅长请假,必须请假的,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厅统一印制的《请假报批表》。由各处室负责集中学习时,要及时将集中学习地点和学习考勤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履行请假制度的,均视为缺勤。缺勤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集中补课。
六、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学习效果。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思想的重大举措。厅各级领导一定要把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紧抓不放;要认真落实“双重职责”,既要积极参与作表率,又要努力当好组织者、领导者,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科学制定学习实践活动学习方案和计划,及时提供学习资料,安排好专题辅导等各项保障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深入宣传发动,打好思想基础。要把宣传发动贯穿教育活动始终,采取多种形式,向全厅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讲清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讲清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极端重要性,把大家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厅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加强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思想,鼓舞斗志,坚定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信心的决心。
(三)严格学习纪律,规范学习秩序。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学习、讨论和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参加学习时要认真撰写学习笔记,集中交流讨论时要有发言记录,个人自学时要写出心得体会,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个人学习笔记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情况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对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视情组织展览。学习检查考核情况要作为年终考核评选先进处室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紧密联系实际,坚持边学边改。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联系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边学习边思考,边总结边提高,真正把学习实践的过程变成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过程。要把整改提高贯穿教育活动的始终,坚持边学边改,特别是群众意见大、反映集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省外经贸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群众监督评价制度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把群众路线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全过程,通过多种形式,使活动全过程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要求,特建立学习实践活动群众监督评价制度。
一、群众监督评价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的部署和厅党组要求,紧紧围绕“提高思想认识、提升能力素质、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要求,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开门搞学习实践活动,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积极组织群众参与、监督和评判,广泛听取基层外经贸系统和企业的意见建议,真诚接受服务对象、下级单位的评议,努力把学习实践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二、群众监督评价的工作分工和内容
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群众监督评价办法、表格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征求基层外经贸系统和服务对象、下级单位意见建议。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群众的参与、监督和评判。厅指导检查组负责分层分类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
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厅机关各处室要根据厅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规定的各个阶段任务和要求,有计划地组织群众代表参与,把群众的参与、监督、评价贯穿学习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在组织动员和各阶段展开前,要深入调查摸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根据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和计划,并把学习的时间、内容和目的要求等活动安排情况,及时向群众公布,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在各阶段组织重要活动期间,要邀请群众参加旁听,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各阶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采取多种方式,征求群众意见。在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要重点组织好“二评五议两公开”,即服务对象评、下级单位评,议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议查找的问题准不准、议对原因分析透不透、议发展思路清不清、议整改措施可行不可行,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公开。各单位领导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要认真听取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评议中提出的正确意见要体现到修改后的分析检查报告中。
三、群众监督评价的方式方法和要求
1、开辟多种监督评价渠道。评议工作可结合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谈心、上门走访以及设立群众意见箱、热线电话、电子信箱多种方式方法,分层次、分类别征求意见。采取其中任一方式方法,都要形成书面材料,以备厅指导检查组查询。厅指导检查组也将根据方案的安排,在一定范围内组织群众进行监督评价或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
2、开设厅公开电话。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公开电话,电话号码:(0531)89013303,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
3、加强监督评价组织领导。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要认真梳理归纳。要把群众意见建议的征求和办理情况予以通报,并向提出意见建议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发出意见反馈书,使群众意见建议能够提上来、办理好、有结果。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标准。在自我测评中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必须限时“补课”,直到群众满意为止。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检查各单位、各处室群众监督评价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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