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随着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我国近年从法律层面与政策层面都加强了对于经济运行的调控。2006年,新公司法开始实施,适时出台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为外资并购设置了比较规范的程序,但在操作中也存在尚待完善之处。针对着以上的新形势,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亟待更新,特别是现存操作层面的一些规章面临着和新公司法的配套、和新形势接轨的问题。
为了促进立法及执法工作,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上述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和完善工作亟需听取投资者、国内企业等社会各界以及各地方政府的意见,定于厦洽会期间举办“新形势下外资管理制度的修订与完善研讨会”。现将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时间:2008年9月8日14:30-16:30
地点:厦门国际会议中心 2A01会议室
主办单位:商务部条约法律司
承办单位: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
(一)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确定参会人员(人数不限),填写报名回执,并于8月25日前反馈。
(二)会议免费,参会代表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联系方式
电话:010-84493089、84493047
传真:010-84493088
新形势下外资管理制度的修订与完善研讨会 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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