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充分发挥我省大企业优势,积极引进外资大项目,更大规模地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推动全省60家重点企业集团和60个重点在谈外资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简称“招商引资66工程”)实施意见。
一、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遴选
根据企业申报和各市推荐,定期在全省范围内确定60家重点企业集团和60个重点在谈项目(简称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招商引资工作推动。
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全省产业发展规划和企业自身发展需求情况确定,并进行动态管理。对新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将及时给予调整添加。
重点企业和项目须符合以下标准:
1、所属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产业发展规划;
2、企业规模和销售收入居全省同行业前列并有较好成长性;
3、企业对开展国际合作积极性高,制定了比较明确的国际合作规划。
4、拟对外合作的项目总投资原则在3000万美元以上,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项目在1000万美元以上。
二、建立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直通车”制度
对确定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在信息交流、招商策划、洽谈促进、落地建设、健康运营、做大做强等方面提供综合服务。
省外经贸厅和各有关市外经贸局联合成立“招商引资66工程”推进咨询服务小组,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和项目进展情况,做好有关协调和咨询服务工作。咨询服务小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向企业和项目单位公布。
三、为重点企业和项目单位提供信息服务
针对重点企业发展战略和重点项目的产业特点,整理提供相关国家(地区)市场、产业、资本及相关企业信息;赠阅《每日信息》、《山东外经贸》等外经贸系统内部刊物;共享有关国别、产业调研报告、出访考察报告;直接发送各驻外经贸代表处投资贸易信息;在山东国际商务网上发布重点企业名录和招商信息。
四、协助重点企业对外招商洽谈
招商资源向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倾斜。在省领导高层出访活动、接洽重要境外来访团组、为跨国公司介绍省内客户等方面,优先安排重点企业参加。根据企业需求,在项目策划、产业和外资政策把握、合同章程关键条款、合作方资信信息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
五、协调推进重点项目落地
充分发挥省政府领导联系重点外资项目和省政府外资项目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审批、落地、经营提供协调服务。
六、对引进重大外资项目给予扶持奖励
根据山东省《引进重大利用外资项目奖励办法》,对重点企业引进重大利用外资项目给予奖励。
七、联系和推动机制
各入选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单位要确定相应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66工程”的联络推动。有关对外合作需求及在谈在建项目进展情况,随时报送省外经贸厅和所在市外经贸局。省外经贸厅将定期组织召开项目推进工作会议,研究提出推进意见建议,并及时通报有关企业和项目单位。